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2022年第24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4月11日起实施2022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人员
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
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
三、继续教育实施
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www.gdfda.org)于4月11日起开通2022年度网络远程继续教育,需要委托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登录网站“远程教育”系统办理。
各地市有关单位可委托参加具备资质的各市医药培训中心等施教机构举办的培训。
联系电话:020-3788691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2年4月11日